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国有矿业权
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决定对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红山农场1号粘土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地址
出让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人地址:新星市行政办公二区三号楼
交易平台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哈密市瑞金路交通大厦二层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
矿权编号:师市矿告字〔2022〕1号
单位:米、年、平方公里、万立方米/年、万立方米、万元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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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拐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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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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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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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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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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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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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资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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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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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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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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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Y
1、4755082.21 31569056.20
2、4755460.76 31569382.89
3、4754963.36 31569970.81
4、4754584.85 315696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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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面标高:
+1068-+1037米
底部标高:+1060-+1029米
(采深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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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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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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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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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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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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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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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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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坐标以签订出让合同为准。
(二)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1号粘土矿采矿权
矿权编号:师市矿告字〔2022〕2号
单位:米、年、平方公里、万立方米/年、万立方米、万元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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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拐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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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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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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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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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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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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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资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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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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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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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1号粘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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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Y
1、4857426.95 31491625.58
2、4857294.47 31491567.94
3、4857199.71 31491780.39
4、4857330.74 314918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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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面标高:+1620.29-
+1619.16米
底部标高:+1616.09-
+1614.96米
(采深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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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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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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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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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用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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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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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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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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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坐标以签订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对砂石矿采矿权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要求
1.竞买人需在十三师新星市注册成立法人型全资公司或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2.矿产资源开发须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施建设和生产。采用钢结构工业厂房将进料、筛分、传送、成品堆放进行封闭式管理。
3.严禁采用落后淘汰的设备及生产工艺。
4.竞买人在十三师新星市辖区内不存在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二)对粘土矿采矿权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要求
1.竞买人需在十三师新星市注册成立法人型全资公司或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2.矿产资源开发须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施建设和生产。
3.严禁采用落后淘汰的设备及生产工艺。
4.该粘土矿为生产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新型建材所需配料,竞得人不得使用该粘土矿作为原料生产普通烧结砖。
5.竞买人须提供新型制砖原料配比,粘土比例不高于30%。利用煤矸石等工业废渣,采用旋转式隧道窑生产的企业优先。
6.竞买人在十三师新星市辖区内不存在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四、报名时间、申请方式及获得拍卖出让文件的途径
(一)报名时间:2022年03月30 日至2022年04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二)申请方式:拍卖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
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申请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的应同时提
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款收据;
6.粘土矿采矿权竞买人须提供新型制砖原料配比相关材料。
7.拍卖保证金:
(1)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拍卖保证金100万元。
(2)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1号粘土矿采矿权拍卖保证金20万元。
(三)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的,由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核发《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后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方式为拍卖。
(二)拍卖会时间:2022年04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三)拍卖会地点:哈密市瑞金路交通大厦二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方法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拍卖会现场的最高报价且超过底价者确定为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与拍卖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拍卖成交且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出让价款。
(四)竞得人应按照《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前不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七、风险提示
(一)因砂石、粘土矿出让前期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发生变化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开发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兵团(自治区)环保、应急、水利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采矿过程中涉及的林、草、道路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税务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自费解决。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矿权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
行。
九、其他
(一)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原等相关手续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四)竞得人生产所需的水、电、道路等问题费用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在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时,须接受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
十、银行帐户及联系方式
(一)竞买履约出让价款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农行哈密伊州支行
账 号:30287301040000222
(二)代理人拍卖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全鑫小区48号2 楼4-6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密百花路支行
账户:3011000909200047001
联系电话:13119020607
联系人:徐枫
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