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
投标保证金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按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正式启用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开展投标保证金集中代收代退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2年6月27日起,凡进入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通过交易平台中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统一缴纳和退还。
二、账户信息及运行平台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东苑(兵团)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人可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相关操作(http://ggzy.xjbt.gov.cn/TPFront/bt8/)。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八分中心“下载中心”栏目发布的《第八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三、工作要求
1.核查账户信息。投标人需在投标前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系统,认真自查企业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填写是否正确和规范(具体位置在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这里填写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对公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时也必须用这个基本账户缴纳),避免影响正常投标。
2.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缴纳至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中心保证金账号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具体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银行入账为准。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开标前一小时,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报名查看”菜单打印投标报名信息。
3.及时退还。非中标单位的退还,工程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政府采购项目在中标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未中标单位的退款申请;中标单位的退还,工程项目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合同和中标单位的退款申请,由交易中心审核后通过保证金系统予以及时退还。
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申请退还,导致投标保证金延期退还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收、退凭证自行查阅。由各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入账情况,以各投标单位转账或网银缴纳、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缴款单的票据为收退依据,交易中心不再开具有关财务票据。
5.严格操作规范。请严格按照《第八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附件1、2)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交易中心 郭俊慧 联系电话:0993-2068367
国泰新点 王文丽 联系电话:0991-8810379
附件:1.第八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2.第八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招标代理机构
3.保证金退款申请表(正常)
4.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异常)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第八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单位.doc
附件2、第八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招标代理机构.doc
附件3、保证金退款申请表(正常).doc
附件4、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异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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